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涉外酒店星级标准》
酒店建筑物、设备设施和服务项目必备条件
一星级酒店
一、酒店的建筑物
酒店的建筑结构良好,内外装修采用普通建筑材料。
二、前厅
有一定面积的前厅。设有与酒店规模、星级相适应的总服务台。
三、客房
1.客房数:至少有20间可供出租的房间。
2.标准客房装修、家具、面积:客房装修良好,有软垫床、桌、椅、床头柜等配套家具,具有一定面积,灯光照明充足。
3.客房卫生设备:75%的客房有卫生间,装有抽水马桶、面盆、淋浴或浴缸,均配有浴帘,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。12小时供应冷、热水。客房中没有卫生间的楼层应设有间隔式男、女公用卫生间各1个,卫生洁具配备不少于每10个床位1个喷头、一个面盆,每6个床位1个厕位。
4.室温及通风条件:根据当地气候,客房有暖气或冷气设备,通风良好。
5.窗帘:客房内均有遮光帘。
四、餐厅
有与客房接待能力相适应的餐厅。
五、厨房设施
1.墙面瓷砖不应低于两米,应用防滑材料满铺地面。
2.冷菜间与热菜间分开,并有充足的冷库。洗碗间位置合理。厨房内不应堆放垃圾。厨房温度应适宜,有充足的排
风措施。厨房与餐厅之间,有起隔音、隔热和隔气味作用的进出分开的弹簧门。
六、公共区域设施和设备
1.停车场:为客人提供回车线或停车场。
2.电梯:四层以上的楼房设客用电梯。
3.空调:(度假村不要求一定设中央空调)根据当地气候条件,公共区域有暖气或冷气设备。
4.公共电话:每个楼面设有通过交换机可接通市内的公用电话,配备市内电话簿。
5.公共卫生间:在公共场所应分设供男、女宾使用的卫生间。
6.照明应急措施:在突然停电时,应备有蜡烛或手电照明。
7.商店:设小卖部。
七、服务项目
1.行李:有供客人使用的行李推车,必要时服务员送行李到房间,有小件行李存放服务。
2.总服务台:
(1)有中英文标志,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候命,提供接待、问询和结账服务,提供留言服务。
(2)结账要求:可分次结账。
(3)外币兑换;定时提供外币兑换服务。
3.值班经理:酒店设值班经理,可16小时接待客人。
4.语言要求:能用英语提供服务。
5.宣传资料:服务台提供酒店服务项目宣传品、酒店价目表,并出售本市交通图。